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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

时间:2019-06-14     编辑:王亚青 预审:李娟 终审:李娟

      

    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即导师与硕士生通过相互选择确定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后,由导师负责硕士生的品德教育、业务学习、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导师负责制,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规范硕士生教学管理以及充分发挥导师和硕士生的积极性,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办法》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互选条件

参加互选的导师必须具有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的研究生。

二、师生互选时间

师生互选工作须在硕士生入学报到后两周内完成,各学位点不得提前开展此项工作。

三、师生互选程序

师生互选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学位点具体组织实施。

1.开学初,学院更新导师网页,导师信息应包括出生年月、照片、学习与工作经历、职称职务、主讲课程、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联系方式等,供硕士生参考。

2.各学位点组织师生见面会,硕士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每名学生可自愿初选2-3名指导教师。

3.各学位点向导师提供硕士生的有关信息,导师根据硕士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硕士生,并在《申请表》上签字。指导教师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

4.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由所在学位点负责人负责协调落实导师。

5.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各学位点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见附件2),报学院汇总,再上报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师生互选要求

1.指导教师指导硕士生的数量应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规模、导师人数、学生意愿,合理分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导师每届指导硕士生人数不超过3人且在每个方向最多指导2人;具有副高职称的导师每届指导硕士生人数不超过2人;硕士生导师在外读博期间原则上暂缓指导研究生 首次指导的导师在完整带完一届研究生之前每届指导研究生1人。

研究生分配应向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教师倾斜。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出上限指导研究生,需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且超额研究生指导不计工作量。

2.各学位点应结合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师生互选工作。鼓励资深导师与年轻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

3.对落选的导师,相关学位点和学院视其情况,第一年可以协调落实1名研究生,第二年之后则不再为其安排研究生。连续三年没有指导研究生,该导师不列入指导教师名单。近五年没有承担厅局级以上课题或同等级别横向课题的导师不分配研究生;

4.师生互选工作一经结束,导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中途变更导师,须由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批准。

五、本办法从2018级硕士生开始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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