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学字﹝2016﹞54号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本科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就业创业政策,党政主管,部门统筹,校院联动,全员参与,圆满完成学年度就业工作目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学习先进,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学校本科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经综合评定和结果公示,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就业工作先进学院标兵(5个)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就业工作先进学院(5个)
历史与社会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治学院
法学院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0人)
吴青山 李 晨 胡桂芳 孙 静 汪 诚
于珊珊 盛 贤 杨 静 孟庆娟 崔玉凤
蔡维敏 汪 暠 朱罗莎 刘卫东 米佳佳
赵全胜 张 玥 黄振新 左方敏 张玉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就业工作的新途径,为学校就业工作做出新贡献。希望各学院和就业工作人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推进学校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徽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