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学字﹝2018﹞1号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本科生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就业创业政策,党政主管,部门统筹,校院联动,全员参与,圆满完成学年度就业工作目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学校本科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经综合评定和结果公示,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就业工作先进学院标兵(5个)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二、就业工作先进学院(5个)
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0人)
李 震 梁齐军 陈兴宇 梁 倩 汪华伟
王亚楠 文 武 胡悦超 马 兴 熊义信
徐梦涛 陈德洋 许晓峰 徐 玲 陈 露
吴 辉 刘振杰 何所惧 陈 潘 郭志春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就业工作的新途径,为学校就业工作做出新贡献。希望各学院和就业工作人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推进学校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徽师范大学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