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研字〔2018〕26号
关于表彰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部门、各单位:
为总结经验、展示成果、选树先进典型,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考评奖励办法(修订)》(校研字〔2016〕32号),经评选和公示,决定对以下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就业工作先进单位(5个)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法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音乐学院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0人)
袁青兵、王兰、于红梅、王亚青、叶方舟、从然、夏齐平、李敏、陈德洋、高可飞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探索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途径。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继续扎实工作,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努力推进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徽师范大学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