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办字?2019?2 号
关于表彰 2018 年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档案工作全面、规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办字?2017?33 号)《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评比标准》和《关于评选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校办字?2018?37 号),学校对各部门、各单位2018 年度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在部门、单位自评申报、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办公室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考评领导组评定,决定授予文学院“档案管理工作业绩突出先进集体”称号,办公室、图书馆、资产处、地旅学院、皖江学院、物电学院、音乐学院 7 个部门、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李艳、徐朝晖 2 位同志“档案管理工作业绩突出先进个人”称号,汪小丽、彭树燕、刘俊红、左方敏、王俊荣、刘玉艳、
储倩、袁素文、成玉华、胡桂芳 10 位同志“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各部门、各单位和档案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提高档案意识,加强档案管理,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水平,为推动学校档案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安徽师范大学
2019 年 1 月 11 日
安徽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