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校教字〔2014〕9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就学校2014年本科教学突出业绩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4年度符合文件规定的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均属于本次统计范畴。
二、统计内容
今年统计的奖励类别主要是教学研究类和教学活动类,其中,校级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优秀教学奖等可不予统计,我处将直接汇总结果。
教学建设类项目因暂无评审结果,也不予统计。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教师报送的业绩原件,对照文件,进行初审、整理与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对有争议的奖励,单位提供说明报告。
12月22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及业绩复印件等材料,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逾期未交者,将不纳入奖励统计范畴。我处将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联系人:汪文文,5910070。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rar
附件2: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