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听课制度(修订)》(校教字〔2011〕12号)文件要求,学校实施普通本科课堂教学三级听课制度,各单位须于学期结束前两周将听课记录本回收至学院保管,并将听课情况汇总报送教务处。现本学期即将结束,请及时做好此项工作,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三级听课情况统计表》,于2015年元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4年12月19日
附:1、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听课制度》的通知 .doc
2、
安徽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三级听课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