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物电学院实际,2019年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现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决定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贤锋
成 员:宁利新 凤尔银 张季谦 张先燚 屈 军
王大理 张持健 丁绪星 钱长炎 汪志荣 王亚青
纪检组长:黄友生
领导组下设五个复试小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课程教学论、学科教学
第二组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
第三组 无线电物理、
第四组 物联网工程
第五组 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生物物理
第六组 原子与分子物理、光学
二、复试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试均可参加我院的复试;
2、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调剂考生可以在3月20日至3月30日期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进行网上调剂。我院受理第一批申请将于3月25日前结束,确定可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外语测试、综合面试、专业笔试三大板块,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2、专业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小时,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各学科笔试科目见下表。
专 业
| 复试科目(笔试)
|
课程与教学论
| 物理教学基础综合
|
学科教学(物理)
| 物理教学基础综合
|
理论物理
| 高等数学
|
生物物理
| 高等数学
|
原子与分子物理
| 高等数学
|
光学
| 高等数学
|
凝聚态物理
| 高等数学
|
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无线电物理
| 高等数学
|
物联网技术
| 通信原理
|
光学工程
| 光学
|
3、综合面试形式主要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回答老师提问。外语水平测试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主要为英语自我介绍、现场抽题朗读并回答问题,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30分,外国语水平测试10分,面试60分。考生必须参加全部项目的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5、成绩计算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
(2)第二志愿考生(调剂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20%、复试成绩80%计算。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4)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参加我院研究生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同学请于3月26日下午2:00-5:00内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物理楼三楼325房间报到。
2、报到资格审查
前来报到复试的考试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政审表请自行在学校研究生网页上下载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时上交学院。
3、收费
按学校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复试费用(100元/生),由学院收取并及时上交校财务处。
4、体检要求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体检,请于报到后在学院领取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芜湖市中医院新院区(九华南路芜湖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需空腹并在上午7:00—9:30之间。体检表需黏贴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体检费50元,请考生直接交到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即可。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各专业复试小组应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录取办法
1、拟录取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调档案。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六、申诉渠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电话:0553-3869380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
七、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电学院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9年3月20日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