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校研字〔2024〕12号)和《物理与光电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物电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信息
请参考物电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岗位申请者须为我院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规守纪,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成,每位研究生同一聘任期内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岗位(含学院和学校的岗位)。
4.受聘“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有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应解除聘用:
(1)休学或退学;
(2)受到学校处分或法律处罚;
(3)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投入不足,或工作有重大失误并带来不良影响;
(4)学位课程考核不合格;
(5)本人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
(6)不适宜所聘岗位的其他情况。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四、聘用程序
1.学生报名
9月11日下午5点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4(助研)或附件5(助教)或附件6(助管),纸质版送到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2.单位招聘
9月15日前,学院组织招聘考核。由各年级辅导员配合设岗老师进行招聘考核,考核结束后将附件7《安徽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聘任结果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汇总;最终由学院报到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备案,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完成全校“三助一辅”岗位招聘结果公示。
3.日常管理
受聘研究生按要求记录“三助一辅” 工作,指导教师给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记录情况将作为设岗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学院将随机抽查。
五、聘期考核
1、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原则。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经设岗老师审核同意后,视为岗位考核不合格,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备案,予以解除聘用协议,并从当月开始停发岗位津贴。
2、岗位考核每月由相应岗位设岗导师、主讲教师或者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汇总到研究生办公室,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学院将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评选的参考因素。
六、津贴发放
1.硕士助研津贴不低于600元/月/岗,博士助研津贴不低于800元/月/岗。研究生助教、助管津贴不低于500元/月/岗。
2.“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按每学期5个月计算,学院按月考核并发放津贴。学院每学期将岗位津贴发放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备案。
物电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3869208(王老师)
物理与光电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