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陆 林
副组长:周端明 李叶青
成 员:刘晓宇 席贻龙 耿保友 梁 燕 聂刘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周端明任办公室主任,胡炜佳、王亚男、王阳、储凤玲为工作人员。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组成。
二、推免类型与名额分配
可推免研究生分为普通类、研究生支教团两类,其中普通类推免名额为314人,研究生支教团名额15人。
其中,普通类名额中预留竞争性指标16个,用于推荐特长生和候补生,剩余名额分配学院后,由学院二次分配(指定用途指标除外)。研究生支教团名额由学校统筹使用。
三、推免条件
参见《安徽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32号)及各学院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发布推免工作通知。
(二)9月11日至13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宣传推免工作要求,确定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并分专业按1:1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每专业可同时公示候补人选2-3名(未经候补公示者不具备候补资格)。
公示前,学院分配方案报校领导组审核备案,同时与学生就推免类型(专业型或学术型)达成书面协议,相关材料须留存备查。
(三)9月14日,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学院向校领导组报送分专业推荐名单(1:1上报,候补公示人选同时报送,不得超限报),推荐参加竞争性指标评选学生(限特长生和候补人选)相关材料同时报送(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学院审核盖章)。
(四)9月15日-16日,学校组织开展竞争性指标评审; 学校审核确定推免名单(含候补人选)。
(五)9月17日至24日,推免生名单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办。
(六)9月25日至10月25日,通过省招办审核的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支付报名费,选择报名志愿,联系接收单位。学院应积极协助学生联系接收单位。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确定的推免学生信息(含正式和候补人选)于9月14日前,通过《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5.192.177/)上报,信息录入后,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院推免生最终确定人员名单汇总表》(系统生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安徽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系统生成)学生签名、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安徽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竞争性名额申报情况一览表》。
注:以“特长生”参加竞争性名额申报的,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教授推荐信(须手写、签名)。
2.学院意见(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本人具备“特长”的各项证明支撑材料。
4.团体奖项限报1人,具体人选由学院确定。
(四)研究生支教团报送材料要求参见学校关于招募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的有关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二)推荐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真正把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推荐出来。
(三)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向中科院、社科院、“双一流”大学(学科)推荐免试生。
(四)所有获得推免资格并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等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活动。
(五)所有获得推免资格并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学校不予签发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六)在推免工作结束后,若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扣除该生所在学院下年相应推免名额。
(七)如学院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扣除当年相应推免指标。
联 系 人:胡炜佳 储凤玲
联系电话:5910079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
附件2: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表(含分配方案)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竞争性名额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5:2020届优秀本科生“推免”竞争性指标评选工作方案
安徽师范大学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