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0年推免直博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时间:2019-09-18     编辑:王亚青 预审:黄友生 终审:黄友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0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直博生)工作,依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9﹞4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直博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学院推免直博生招生选拔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博士点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主要职责:

1.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学院推免直博生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3.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20191020日下午14:30

2.复试地点:物理楼310会议室

3.复试报到:请考生20191019日下午15:00至17:00到理物理楼325物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

1)政治审查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排名证明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

4)本科学习阶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成果、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科研创新能力证明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所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推免生用PPT自我介绍,重点汇报介绍自己学习和科研创新工作(时间8分钟),回答复试组专家的提问。

2.学院推免直博生招生复试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推免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组以推免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推免生面谈,直接了解思想政治情况。对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推免生在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审批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提交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专家推荐意见、推免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5、考核组根据推免生的汇报情况和证明材料对其做出评分。评分标准如下表(满分为100分):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推免直博生复试成绩评分办法

本科学习情况

(满分80分)

科研创新能力

(满分20分)

总分

(满分100分)

体检

申请人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录取名单公示后须提供已完成的体检表。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拟录取

1.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学习成绩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经推免直博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由学校审批。

2.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推免生,原则上按照科研创新能力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原则上按照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拟接收的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无误后上报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yz.ahnu.edu.cn) 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4.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7)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8)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推免生泄露复试内容,不得暗示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上述办法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9年910日

地址:花津校区-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0   电话:0553--3869894

Copyright © 2021 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