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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书记李娟应邀为党校学员讲授“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时间:2014-11-11     预审:王升洋

118下午,物电学院院党委书记李娟应邀为我院第2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讲授“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校班主任米佳佳及全体学员共同参与此次学习。

李娟老师结合《党章》和十八大,详细阐述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等八项基本权利,并用学习义务、实干义务等概括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她强调,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要严格按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履行党员的义务,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上进,努力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向党组织靠拢,并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同学们对李娟书记的精彩讲课报以热烈的掌声。通过这次党课,同学们对共产党员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更加迫切地想要为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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