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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论文版面费报销办法

时间:2019-06-14     编辑:王亚青 预审:李娟 终审:李娟

为了提升我院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研和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活动的开展,鼓励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对象与范围

对象:物电学院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无科研经费支持

范围:本院研究生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公开、合法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安徽师范大学。

二、期刊级别及报销额度

1.一级:论文被SCI(E)、SSCI、EI、A&HCI 收录;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安徽师范大学公认的一级学科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见附件1)。论文版面费报销标准上限为1200元。

2.二级:论文安徽师范大学公认的二级学科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附件2。论文版面费报销标准上限为1000元。

3.其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见附件3-5。论文版面费报销标准上限为800元。

三、报销流程

1.版面费由作者先行垫付,待文章正式刊登后,填写《物电学院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见附件6),凭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及版面费发票等材料到学院研办进行报销。

2.刊物级别和论文类别经认定后,按相应级别版面费报销标准报销,版面费发票金额数超出标准上限部分由作者自负,低于标准上限的按实际金额给予报销。

3.报销流程:学生申请→导师签字→学院研办审核论文级别、确定报销金额→分管领导审核→院长批准。

4.每三个月报销一次,每季度末月的1日至5日为报销申请日。

5.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发现弄虚作假或侵权行为者,所有署名作者三年内不予报销版面费,并按校院相关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五、其它

文章必须发表在合法期刊上。期刊的合法性请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官方网站上新闻机构期刊查询栏确认。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具体事宜归学院领导组及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一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目录》

2.《二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目录》

3.《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4.《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5.《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

6.《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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